陈意“务虚求衡,执中致和”中医思维观探析*
调气,陈师,病证,1基本涵义,2具体阐释,3临诊心悟,4验案举隅
叶 菁 黄 宣 张庆乾1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浙江 杭州 310012
2 浙江省中医院 浙江 杭州 310006
《道德经》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相应之意,《广雅》:“和,谐也。”《易经》:“保合大和乃利贞。”衡,持中调匀,平调轻重。《前汉·律历志》:“平也。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吾师陈意主任中医师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浙江省首届国医名师,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六十载,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务虚求衡,执中致和”是他最重要的临诊心得。兹介绍如下。
1 基本涵义
陈师认为,阴阳失衡,营卫不和则致疾病。运医理纠阴阳之偏,用方药之四气五味、升降沉浮制偏胜之邪,以阴阳气血复衡为目的,谓“务虚求衡,执中致和”。“务虚求衡”为治疗之理念,以务虚之理论求得机体气血阴阳平衡,务虚为宏观之寓,务虚为面,务实为点,衡者为医所求。“执中致和”为用药之理念,中有三意,不偏不倚谓之合适,有矢中的谓之有效,中病即止谓之有度。“和”为机体阴平阳秘之平和状态。
2 具体阐释
2.1 务虚求衡:“务虚”为宏观之寓,“虚”非虚无、虚假之意,而是与西医之“微观”文化思维相较。中医学崇“天人合一”之整体观,理论及诊疗体系多由历代医家积累而成,与靠临床试验和数据框架支撑的西医诊治方式有别。结合求诊经历,西医多由检验、检查结合临床表现作出诊断,再以诊疗指南为标准处方,同病类治。中医则不同,从证型而非疾病着眼,同病异证则异方,异病同证则同方。《列子》中提到:“物损于彼者,盈于此;成于此者,亏于彼。”疾病的产生多是一方偏亢或偏弱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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