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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06225
我们离婚吧?!
http://www.100md.com 1999年6月14日 现代家庭 1999年第5期
外遇,婚姻法,法官
     刘少庄

    有这样一种说法:男人对女人最大的恩赐是同她结婚;女人对男人最大的恩赐是同他离婚。这一命题在近年仿佛越来越得到验证。有关资料表明,在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离婚案占到五成以上,女方为原告的比例大大攀升。

    但是,离婚,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为了离婚,我只能做一只孤鸟

    晨培(女,45岁,某外企管理人员):我相信没有一个人在结婚的当时会想到以后要离婚。我早年下过乡,回城后,搭上了婚姻的末班车,他忠厚、可靠,对一个女人来说有这一点足矣。婚后,我努力扮演着一个好妻子、好母亲的角色。大约是在女儿7岁那年,他发生了婚外恋,这对我的打击很大。失望与伤心之余,我扪心自问:我有哪里不够好?我并没有同他争吵,而是默默忍受,更多的是自省,因为我担心父母的争吵会伤害女儿,我要给女儿一个健全的心理和人格。但由此造成的心理上裂痕却永远不会消失。2年后,他与"那一位"断了往来,而我们的关系也始终维持在"淡淡"的状态。

    女儿12岁那年,没想他又故伎重演,这一回,我彻底绝望了。可是,那时我还没法在外租房,我只是国营企业的普通科员,一个一心扑在家事上的传统妇女,我没有勇气提出离婚,一怕舆论,二怕影响女儿,三怕伤及父母,我们只能"同室分居"。但当时,我已暗下决心,如果要不依赖他,我必须经济独立。我先从国营企业辞职,做了一段销售,后跳槽到外企,从最底层做起,直到今天成为了高层管理人员。

    我整整忍了8年,在征得女儿的同意后才向他提出离婚。我对女儿说:"你若觉得妈妈这样做伤害了你,那么我还可以忍,反正我已忍了8年。"女儿说:"妈妈,你这些年来做了一个好妻子、好媳妇、好女儿,也做了一个好母亲,唯独没有做好你自己。我会理解你、支持你。"我一面向法院起诉,一面却在问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有人说我是"女强人",可是我不承认自己是女强人,我之所以"强"是被迫的。我在成功的同时想拖着他一起走,可是他不愿意,结果反而成了我"抛弃"他。外遇对婚姻的伤害结果不同,有的人消沉了,走绝路;有的人走极端,和对方对着干;我呢,却走向独立了。

    法院第一次判决结果是"不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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