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现代家庭》 > 1999年第8期
编号:406327
陈旭然命案有后话
http://www.100md.com 1999年6月14日 现代家庭 1999年第8期
     庞纶

    轰动一时的广东电视台女主持人陈旭然被杀案,至今算是尘埃落定了。凶手丁国礼在陈旭然遇害后的第15天,即1999年1月14日被捕,3月12日一审判处死刑,3月27日丁国礼的上诉被驳回,并即时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由于案件的审理并未涉及人们关心的陈旭然巨额财产来源之谜,所以庭审的了结并不足以平息舆论。有传媒认为:“不管案件最终如何了结,它都将是广州本世纪末最大的疑案。”

    法庭目击耳闻

    1999年3月12日,此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那一天,来自广东省大小传媒的记者挤满了旁听席,广州电视台全程直播了审理过程。公诉人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向丁国礼提起公诉。由于丁国礼家人未为他聘请辨护律师,因此为他辩护的是法院指定的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两位律师谢瑞生和王勇。

    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丁国礼在两位法警的押送下,神色木然步入法庭,背后的大群摄影记者利用短暂的3分钟时间抓紧拍摄,闪光灯频闪。

    宣读公诉书后丁国礼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丁国礼坦白了他于1998年12月29日晚11点左右闯入陈旭然家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但他反复辩称,自己买水果刀只是想用来割胶水管和撬东西,他本意是偷东西,没有杀人动机,直到接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他才知道陈旭然已死亡。

    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丁国礼是否犯有故意杀人罪。辩方承认丁国礼犯有抢劫罪,但否认丁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人却认为丁国礼的行为一是入户抢劫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67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