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算不算个人财产?
案情介绍赵女士是上海某著名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不久便和自己相恋多年的张先生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由于赵女士和张先生都刚刚步入社会,虽然胸中学问不少,但收入毕竟有限,两人的工资在大上海租房居住尚不算困难,但要说购置一套产权房,就差之甚远了。二人在外租房居住一年多之后,张先生的父母思忖着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二老咬了咬牙,拿出了多年的积蓄,出全资在上海市徐汇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了张先生一人名下。
对于这件事赵女士起初也没有多想,但在赵女士的潜意识中还是认为,在双方结婚后,登记在张先生或是自己名下的财产,都应当是自己与张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就在前一段时间,赵女士在和朋友吃饭时聊起此事,朋友开始劝赵女士:“你还是让你老公把你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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