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如何面对不孝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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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张先生生于1966年3月,其出生后不久生父去世了。经大队妇联干部介绍,李女士夫妇依照当地风俗收养了张先生,且在当时的大队进行了登记,当时张先生只有7个月大。收养成立后,李女士夫妇将张先生抚养到他成年。后来李女士丈夫去世,李女士与张先生因生活琐事而导致关系恶化。为李女士的生活供养问题,经当地村委会及亲友调解,李女士、张先生曾于1998年12月3日达成协议,“由张先生每年支付稻谷500斤、每月支付人民币5元给李女士”。协议达成后,1998年张先生按协议给了李女士500斤稻谷,之后张先生每年都只给了李女士稻谷,有时是400斤,有时是500斤,但5元钱的每月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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