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继承的房产动迁了
案情介绍:老张是一名老退休干部,其在岗期间,单位分给他一套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的老公房。老张的爱人过世早。1994年,老张将该公房购买成售后公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老张具有比较强的法律意识,2000年老张身体欠佳,于是立下了遗嘱。老张只有儿子张甲(化名)和女儿张乙(化名)两名继承人。受上一代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老张在遗嘱中写明在自己百年后,徐汇区房屋产权由儿子张甲一人继承,其他财产由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各半继承。
2010年,老张分配的徐汇区产权房迎来了政府的阳光拆迁,老张对于老房子虽有不舍,但作为一名老干部,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签署了动迁协议,在杨浦区分到了两套两室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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