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复婚,财产怎么分?
案情介绍:原告蒋先生与被告黎女士于1988年结婚,育有一女。2011年6月,蒋先生与黎女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黎女士抚养;夫妻共有的一处房屋归黎女士;共负债务15万元二人各承担一半。同年8月,为女儿成长考虑,双方决定复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3年4月蒋先生为缓和夫妻关系,与黎女士签订协议约定原共同债务15万元不再各担一半,而是由蒋先生全部承担。之后不久,原房屋变更登记到黎女士名下。2013年11月,蒋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平均分割原共有的房屋,平均分担共同债务15万元。
来一点家法:
离婚后又迅速复婚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
律師分析:
本案是一个离婚后很快复婚又离婚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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