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能来得太早
不时在坊间看到新闻:未成年人的大肚子。童颜,巨腹,从十六、十四、十二最近的一例,是十岁,怀孕五个月。每一例都值得触目惊心,但“都值得”就等于“都不值得”,到最后,连打开链接的兴趣都没有。不能怪我麻木,这一两年我上了一个问答网站,大开眼界。网站以知性、知识为主体,涉性的版块也大大方方搁着,并没有“十八岁以下禁入’的字样。问题有些很纯洁:“第一次接吻的感受”,答案里一堆写到教室、校服的;有些像是学术:“未成年人的性行为是宝贵的还是有害的?”还有一些很夸张:“高二女生想约炮怎么办?”这是我恨不能去报警的题目,但毫无疑问,下面的回复大部分是“请联系我。”我不想揣测网线那端的嘴脸。不怕犯法吗?不怕,因为不违法。强奸幼女是指“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超过14岁,法律就敞开了大门。
不怕报应,不怕天理人心,举头三尺有神明吗?我嘲笑自己:这年头,谁信这些呀。
又因为好奇,让朋友拉我进了几个与性有关的QQ群,真正的三观碎一地:里面有大批量的……小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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