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现代家庭·生活版》 > 20185
编号:1763740
捡到钱包又“丢弃”,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http://www.100md.com 2018年7月7日 《现代家庭·生活版》 20185
律师意见:捡到钱包不能随便丢
捡到钱包又“丢弃”,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事件回放:2016年底,陈女士去一家银行取了10000元现金,然后又去了南京路逛街,花掉了原先就在钱包中的700元。当天下午陈女士回到家以后发现钱包丢了,钱包内有存折、两张信用卡和一张500元左右的交通卡,另有现金10000元左右,小米手机一部。事发后,陈女士去派出所报案。一年后的2017年底,陈女士通过马路上的视频监控辗转找到了捡到钱包的人,并通过监控确定就是张先生,于是陈女士找到张先生要求返还钱包中的现金和手机等,但对方拒不返还。

    陈女士多次索要未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1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