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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75869
六龄童遇害,学校负什么责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9日 《为了孩子》 2001年第13期
六龄童遇害,学校负什么责任

     Q:我年仅6岁的女儿芳芳是金鑫小学学前班大班的学生。今年3月某日中午1点10分左右,由她外公送至学校大门外的小卖部前。下午4:40分,学校放学,我让邻居去接女儿回家,学前班老师告诉来接的邻居说,芳芳整个下午就没有到教室来,座位上也没有发现她的书包,全班同学也都说下午没有看到我女儿踪影。学前班老师立即通知我们家长前来学校核实情况,我急急忙忙赶到学校,经各方调查证明,女儿果然下午没有到校。

    发现芳芳失踪后,学校立即组织全校大部分老师到处寻找并向派出所报案。下午7:00左右,派出所通知学校,在离学校几公里远的废弃的建筑工地发现了芳芳的尸体。目前罪犯还没有抓获。我女儿是在学校门前失踪后惨遭不幸的,我们要求学校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15万元的赔偿。校方却坚持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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