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 2013年第4期
编号:12693725
精神障碍患者的预先指示权与自愿治疗(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4月1日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2013年第4期
     3.3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中国医师宣言》

    2012年6月,卫生部出台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当然也就包括了精神科医师。该规范第6条和第7条规定了医师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2011年6月由中国医师协会公布的《中国医师宣言》规定了患者至上原则,明确医师应当“尊重患者及其家属在充分知情条件下对诊疗决策的决定权。”在精神科,精神障碍患者的预先指示权是属于知情同意权与诊疗决策决定权范畴的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05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