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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曾为艾滋病患者擦过眼泪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15日 《大众医学》 2004年第12期
     我的一位同事曾去医院探望她生病的朋友吴女士。因为迟迟查不出病因,吴女士说到伤心处忍不住落泪,我的同事很同情她,就用手纸巾替她擦去眼泪。不久,吴女士的病情终于得到确诊:她得的是艾滋病,是因为输血感染的。我的同事为此非常紧张,因为她不仅帮吴女士擦过泪,还在医院陪了她一段时间。现在,她心情很沉重,不知这样到底会不会染上艾滋病呢?

    张女士

    现已查明艾滋病病毒(HIV)可存在于人体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液、伤口渗出液、唾液、泪液等体液中,具有传染性,并均有分离到病毒的证据,病毒的含量按上述体液排列顺序依次递减。可见,泪液中虽然HIV含量不多,但确实还是存在的。

    既然那位女士确诊患有艾滋病,她的泪液中肯定存在HIV,只是病毒含量多少而已。但也不必过分惊慌,从介绍的情况来分析,是拿手纸巾替对方擦的泪,擦过的手纸巾并未用来擦自己的眼睛。此外,拿手纸巾的手部皮肤如果没有破损,则皮肤本身会形成一道天然屏障,因此HIV不会穿过皮肤而感染。总之,感染HIV的可能性不大。

    另外,因为陪同照料患者住院一段时间,所以担心染上艾滋病,其实这没有必要。一般的日常生活接触,如同室办公、同桌就餐、同室就寝、同座乘车、握手、咳嗽、喷嚏、共用厕所、礼节性拥抱及蚊虫叮咬等是不会传播艾滋病的。艾滋病病毒对外界抵抗力不强,离开人体后在常温下,只能生存数小时至数天,对酸敏感,不耐高温与干燥,酒精碘伏、氯制剂等家用消毒剂均可杀灭艾滋病病毒。

    当然,如果放心不下,可以在为对方擦眼泪那天起的1个月(最好3个月)以后,做一次HIV抗体检测,以确认是否感染。

    浙江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周小民,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