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大众医学》 > 2008年第11期
编号:11709277
器官移植:大爱创造生命奇迹(3)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大众医学》 2008年第11期
     对于那些急需接受移植治疗,但一时又等不到器官的患者而言,接受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夫妻)捐赠的器官可能是挽救生命的唯一选择。在各大医院的器官移植中心,父亲捐肾救儿子,妻子捐肾救丈夫,母亲捐肝给女儿,兄弟姐妹争相捐肾救母亲的真情故事,数不胜数。

    故事一:爸爸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2002年8月3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为身患肝癌的上海小伙张平(化名)成功实施了活体供肝肝移植手术,术后父子均平安。如今6年过去了,父亲捐出的半个肝脏在小张体内健康地生长、工作着。回想起6年前严重黄疸、大量腹水、奄奄一息的自己,小张不禁感慨万千:“感谢中山医院的好医生,更感谢父亲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故事二:为了他,我要好好活下去

    2004年11月,祝琴(化名)被查出患有尿毒症,慕名来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求诊。当得知自己的肾脏可以救妻子时,朴实善良的张良(化名)毅然决定为妻子捐肾。2005年1月9日,中山医院为夫妻俩成功实施了亲属活体供肾肾移植手术。半个月后,祝琴康复出院了。望着因为照顾自己而略显憔悴的丈夫,祝琴不禁热泪盈眶:“为了报答他的爱,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临床观察证实,亲属间活体器官移植具有组织配型好、手术成功率高、术后免疫抑制剂用量少、患者经济负担轻等优势。在尸体肾来源匮乏的情况下,亲属间活体器官移植已成为目前器官移植的“主流”。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活体移植是在确保供体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但国外已有研究显示,活体移植器官提供者并非绝对安全。美国三次大规模多中心回顾性研究结果显示,活体器官供者死亡率约为1/3000。因此,从保护供者健康的角度考虑,亲属间活体器官移植是“万不得已而为之”,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不宜大范围提倡。

    问与答

    问:我愿意捐出一个肾脏去救助一个可怜的尿毒症患儿,可以吗?

    答:不可以 ......
上一页1 2 3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21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