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去惦记
我一直以为我把从前的回忆都忘了,可事实上,我一直不曾忘记,偶尔的一点小事,仍旧会让我的思绪飘回过去,我不停地告诫自己,要忘记,会忘记,但,还是会惦记。有些事似乎总是莫名地开始,莫名地收场,没有确切的原因。
也许说出来,没有人会相信,连我自己都不清楚如何与桀相识,那个时候,我其实是个自以为什么都懂而其实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单纯的好感,加之一点奇妙的链接,于是成为单纯的喜欢,而且这一喜欢,就是四年!
四年,这四年,习惯了安然地想一个人,习惯了有一个人陪在身旁,习惯了被一个人挂念,更习惯了两个人在一起的默契感觉。
记得《似水年华》中,有一位朋友问英,是习惯还是爱?英回答得很狡黠:是习惯了的爱。
当初,我不曾想起过这个问题,如今看来,也许是习惯了,也许不曾有爱。
可我曾经是真的喜欢桀的,很喜欢。
桀比我高一年级,印象里,他高高的个子,挺拔的背影,灵动的眼睛,虽不帅气,却让我感到舒心。他总是背着天蓝色的书包,推着一辆同样颜色的自行车,蔚蓝的天空下,温暖亮丽的色泽丝毫不亚于夺目的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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