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文献标识码】 A【中图分类号】 R 197.1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8-1018-01
【关键词】 卫生保健改革;组织和管理;保险,健康;学生
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这是继中小学生纳入医保后,国家为在校青少年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为积极稳妥地推行这项重要工作,笔者在贯彻指导意见的同时,通过对山西省15所隶属关系不同、专业类别不同的公办和民办高校进行调研,深入分析了大学生的医疗保障现状及推行中将要面临的问题,为省(市)级部门落实中央政策、进行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 改革方案分析
1.1 基本原则 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时坚持自愿的原则,学校日常的医疗工作继续进行。根据中央确定的主要政策和地区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2 主要政策
1.2.1 覆盖范围 此方案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习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都纳入参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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