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幼儿家长伤害认知状况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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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1162KB,2页)。
【摘要】 目的 了解幼儿家长对预防儿童伤害知识态度行为情况,为制定有针对性健康教育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分层整群抽取10个托幼园所中2 122名儿童家长,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进行伤害知识态度行为问卷调查。结果 儿童家长伤害知识知晓率在6.3%~86.0%;伤害知识来源途径前3位为电视宣传、阅读报刊及网络,而更希望获得途径为医生健康教育、专题宣传材料和电视宣传;大部分家长对儿童学习安全知识持支持态度并采取一定的措施阻止伤害的发生,儿童父母在保护儿童避免伤害认知及伤害防护方面明显高于其他看护人。结论 家长应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知识的全面健康教育,儿童父母外的其他看护人是重点人群。园所保健医生在预防儿童伤害中的作用亟待加强。
【关键词】 创伤和损伤;认知;意识;行为;儿童保健服务
【中图分类号】 G 4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9-1151-02
儿童伤害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主要因素[1-2],是一个重要的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3]。儿童家长作为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第一看护人,其看护质量、养育态度和行为成为影响伤害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对儿童自身预防伤害产生深刻影响[4-5]。为了解幼儿园儿童家长对预防儿童伤害知识态度行为情况,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笔者对海淀区10所幼儿园中的全体儿童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根据海淀区不同级类园所所占比例,分层整群抽取规模在200~300人之间10所托幼园所,对全体儿童家长中经常照顾儿童的1名看护人进行调查。共有2 122人参加调查,收回有效问卷2 080份,有效率98.0%。其中儿童父母亲1 469人(占70.6%),其他看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保姆等)611人(占29.4%)。文化程度以大专以上和高中中专为主,分别占29.2%和39.8%。
1.2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问卷内容为:儿童家长基本情况,对儿童伤害知识的知晓情况,知识来源及希望获得途径,对预防伤害的态度,所采取预防伤害的措施。在幼儿园的家长会上由问卷调查员进行问卷的发放、解释、回收。
1.3 统计方法 使用EpiDate 3.1建立数据库并录入,经逻辑审核无误后,用SPSS 11.5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儿童家长对伤害知识知晓情况 见表1。
表1 伤害知识知晓情况在不同儿童监护人中的比较
知识儿童父母(n=1 469)其他监护人(n=611)合计(n=2 080)χ2值P值
伤害是一种疾病108(7.4)13(2.1)121(5.8)21.500.00
伤害可以预防1 322(90.0)543(88.9)1 865(89.7)0.580.44
伤害可以致残976(66.4)368(60.2)1 344(64.6)7.280.01
伤害可以影响家庭经济1 301(88.6)523(85.6)1 824(87.7)3.520.06
伤害可对心理产生不良影响1 046(71.2)418(68.4)1 464(70.4)1.610.21
伤害可影响家庭稳定性1 127(76.7)432(70.7)1 559(75.0)8.310.00
注:()内数字为知晓率/%。儿童家长伤害知识知晓率在6.3%~86.0%,儿童父母亲对儿童伤害的危害和不良影响知晓率均高于其他看护人,其中“伤害是一种疾病”、“伤害可以预防”和“伤害可影响家庭稳定性”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2.2 儿童家长伤害知识来源途径与希望途径情况比较 由表2可见,儿童家长获得伤害知识的途径前3位为:“电视宣传”、“阅读报刊”和“网络浏览”。 家长伤害知识希望获得途径前3位为:“医务人员讲座”、“专题宣传册”和“电视宣传”。 在“医务人员讲座”、“电视宣传”、“专题宣传册”和“阅读报刊”4个知识来源途径与希望途径的比较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表2 幼儿看护人知识来源途径与希望获得途径比较
途径知识来源途径希望获得知识途径χ2值P值
亲属告诉848(40.8)794(38.2)2.930.09
朋友家长交流875(42.1)812(39.0)3.960.05
广播宣传270(13.0)256(12.3)0.430.52
电视宣传1 493(71.8)1 215(58.4)81.760.00
专题宣传册833(40.0)1 268(61.0)181.970.00
阅读报刊1 216(58.5)1 147(55.1)4.670.03
医务人员讲座407(19.6)1 310(63.0)808.680.00
浏览网络907(43.6)882(42.4)0.610.43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2.3 儿童伤害防范意识 由表3可见,儿童家长对孩子伤害防范意识不同。在“儿童渐有自我保护意识”和“可以自己避免伤害”比例上,更多的儿童父母认为儿童有自我防范意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表3 儿童伤害防范意识不同看护人比较
防范意识父母(n=1 469)其他监护人(n=611)合计(n=2 080)χ2值P值
儿童随时会发生伤害 1 342(91.4)564(92.3)1 906(91.6)0.510.48
儿童渐有自我保护意识681(46.4)253(41.4)934(44.9)4.280.04
儿童可以自己避免伤害102(6.9)25(4.1)127(6.1)6.120.01
注:()内数字为知晓率/%。
2.4 儿童家长预防伤害的行为比较 由表4可见,家长采用多种方式预防儿童伤害的比例波动在21.9%~94.0%,儿童父母在“教孩子避开危险训练”和“教孩子预防伤害知识”中的比例均大于其他监护人,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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