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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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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25期
编号:454102
调整临床使用:“尼美舒利”修订说明书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日
中国药房
2011年第25期
本刊讯2011年5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内容包括: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只能在至少1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适应证限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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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1-0408/2011/25/0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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