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实践体会
药师,药学,医疗机构,1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做好ADR监测工作奠定基础,1建立ADR监测机构,2完善ADR监测网络,3加强ADR监测制度建设,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行政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1
王鲁萍,黄 桢(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上海市200336)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1条明确提出了“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制度”,报告的3个主体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美国,90%的ADR由药厂的医药代表收集报告[1]。在我国,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大部分药品是通过医疗机构销售的,约有75%的患者用药经由医师处方[2],ADR也主要由医疗机构上报。据统计,2009年国家ADR监测中心共收到报表63.8万余份,来自医疗机构的占84.6%。上述统计数据表明,现阶段医疗机构不仅是诊治疾病的主要场所,也是ADR发现、报告、处理和防范的主要场所,医疗机构ADR监测体系的规范与完善,直接影响着ADR监测工作的质量以及临床ADR的防治。
我区位于上海市的西区,常住人口60余万,区属医疗机构包括2家二级综合医院、3家二级专科医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内无三级医院。2003年以来,在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宁分局的共同领导下,区属医疗机构通过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制度建设、优化运作程序等手段,积极推进各单位ADR监测工作的开展,促使全区ADR监测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 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做好ADR监测工作奠定基础
1.1 建立ADR监测机构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本市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2003年1月,长宁区临床ADR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区中心”)成立,设主任、副主任、秘书等职,常设机构位于长宁区中心医院,隶属区卫生局医管科管理。区中心成立后,制定相应工作制度与要求,督导区属医疗机构成立各单位临床ADR监测领导与工作小组,由业务院长领导、医务科分管、药剂科或质控部负责具体实施,全区临床ADR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1.2 完善ADR监测网络
长宁区中心医院是区内最大的一家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年门/急诊量100多万人/次。早在2002年,该院就在院内逐步开展本院ADR监测工作,至当年年底共呈报ADR报告表131份。借助区中心平台,该院在全区率先建立了内部ADR监测三级网络——临床一线医务人员日常工作最为贴近患者,作为一级网络成员,负责收集临床ADR信息,填写原始报告表;各科或专业组主任和护士长作为二级网络成员,负责对ADR报告表的初步审核,主要判断用药与ADR的关联性,以避免错报,同时负责与院ADR信息员的沟通联系;院ADR监测领导与工作小组作为三级网络,成员包括分管院长、医务科长、药剂科主任、院ADR监测信息员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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