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6-2010年741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过敏史,心血管,年龄,1资料与方法,2结果,1年龄与性别分布,2报告人职业,3既往药物过敏史,4ADR发生的时间分布,5引发ADR的给药途径分布,6ADR涉及的药品种类,7ADR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主要临床表现
廖 慧(湖南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 412000)药品不良反应(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1]。我国实行ADR报告制度。笔者对我院2006-2010年741例ADR进行统计、分析,以了解我院ADR发生规律及监测、报告现状,为合理用药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以我院2006-2010年上报的ADR共741例为研究对象,从ADR发生的年龄、性别、报告人职业、时间分布、给药途径、药物类型、累及器官或系统及主要临床表现、ADR类型、转归及结果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年龄与性别分布
741例ADR中,男性409例(55.20%),女性332例(44.80%),年龄最小者为4d,年龄最大者为91岁。发生ADR患者的性别与年龄分布见表1。

表1 发生ADR患者的性别与年龄分布Tab1 Distributionofpatients’genderandageinADRcases
2.2 报告人职业
741例ADR报告人按职业划分,药师362例(48.85%),医师214例(28.88%),护师165例(22.27%)。
2.3 既往药物过敏史
741例AD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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