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仿制药警戒计划的制订
免疫原性,生物制品,生物制剂,1生物仿制药警戒计划制订的必要性,23结语
张淑兰,关 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乌鲁木齐 830002)生物仿制药警戒计划的制订
张淑兰*,关 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乌鲁木齐 830002)
目的:按照药物临床安全性和警戒性的要求,对生物仿制药的生物利用度、临床疗效安全性进行评价,以制订生物仿制药警戒计划。方法:对我国生物仿制药在前期研究、临床试验、生产等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生物仿制药品相似但不相同,生物制剂生产过程复杂,容易出现变异,有必要进行临床安全性评价。国家各卫生医疗机构部门应高度关注,加强药品的自检、抽检、监督管理,在生物仿制药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提高我国生物仿制药的临床安全用药水平。
生物仿制药;药物警戒;临床安全性;免疫原性
我国是仿制药大国,作为临床用药的主体,仿制药的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近几年,生物仿制药更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生物仿制药是在原创性生物制药产品专利保护过期以后所生产的区别于原创型生物制药产品的类似物[1]。生物仿制药拥有蛋白质独特的多维结构,结构复杂,存在变异、修饰差异。与化学仿制药不同,其目前在各国的注册技术要求和程序都存在明显差异[2~4]。主要原因是由于生物制品具有分子量较大且结构复杂的特点;加之现有的分析方法有限,产品质量尤其是生物学活性易受各种因素影响且不太稳定。所以,在进行生物制品仿制时需与上市的原创生物制品进行全面的对比性研究,包括质量、非临床以及临床试验等,以充分确认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此类生物仿制药的临床研究如何评价,目前国外尚没有公认明确的指导原则,国内也未制订相关的技术要求。笔者在此主要介绍一些生物仿制药的特性、近年国内外药品管理机构相关指导原则的内容[4~9]及药物上市后的监管警戒计划制订。
1 生物仿制药警戒计划制订的必要性
1.1 传统化学仿制药审批注册制度无法适用于生物仿制药
虽然供求双方都支持生物仿制药上市,然而审批注册制度的短缺及不成熟却已成为阻碍生物仿制药上市的关键。无论是美国FDA、欧洲药品审评署(EMEA)等权威药品管理机构还是生物药学专家,都认为生物制品的本质特性使对生物仿制药的审批监管具有超越化学仿制药的难度[10,11]。对于仿制药而言,获得批准的根本条件是和原研药保持制剂学的等效和生物学等效。制剂学等效是指两者剂型相同、有相同的活性成分与规格;生物学等效是指两者在作用部位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无显著差异。在传统化学药品中,如果仿制药满足了以下2个标准即可被认作和原研药具有生物等效性: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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