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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7564
关于明胶空心胶囊标准中脆碎度检查的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月25日 中国药房 2013年第9期
饱和溶液,干燥器,玻璃管,1历版标准内容,11989年版卫生部标准(标准1)1,21996年版卫生部标准(标准2)2与2000年版《中国药典》(标准3)3,32007年明胶空心胶囊标准(标准4)5与2010年版《中国药典
     李如栋,覃志高(1.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南宁530003;2.南宁食品药品检验所,南宁530001)

    明胶空心胶囊最初称为空心胶囊[1-3],因其由胶囊用明胶加辅料制成,为区别于其他以非明胶为原料的产品,特改名为明胶空心胶囊[4]。由于明胶空心胶囊本身并不产生药效,只作药粉“容器”用,因此,其品种归属曾引起争议(有观点主张列为药品包装材料),故2005年版《中国药典》未收载其质量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提高标准,中国医药包装协会起草了该产品的行业标准[5]。后来认识到其与药品质量息息相关,胶囊的好坏直接影响了药效的发挥及药性,所以2010年版《中国药典》[6]重新收载其质量标准。为保证其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不出现由于破裂而漏粉的现象,历版标准均规定了脆碎度检查项目。从该检查项目的发展来看,其标准得到很大提高,但在日常检验中,笔者发现,该项目检查方法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现将其不足之处提出并与同行共同商讨,以期对该检验标准进一步提高。

    1 历版标准内容

    1.1 1989年版卫生部标准(标准1)[1]

    “取本品20粒,将帽、体分开,置于表面皿中,移入盛有碳酸钾饱合溶液的干燥器皿内[该干燥器预先置于(25±1)℃恒温箱内放置6 h以上],置于25℃恒温箱内保温24 h,取出,立即用拇指和食指轻捏帽或体的切口处,使成合缝,如有破碎,不得超过2节。”

    1.2 1996年版卫生部标准(标准2)[2]与2000年版《中国药典》(标准3)[3]

    “取本品50粒,置于表面皿中,移入盛有硝酸镁[Mg(NO3)2·6H2O]饱和溶液的干燥器内,置于(25±1)℃恒温24 h,取出,立即逐粒放入直立在(松)[2]木板(厚度2 cm)上的玻璃管内,将圆柱形砝码[材质为聚四氟乙烯、直径为22 mm、重(20±0.1 g)]在玻璃管(内径为24 mm,长为200 mm)口处自由落下,视胶囊是否破裂,如有破裂,不得超过15粒。”

    1.3 2007年明胶空心胶囊标准(标准4)[5]与2010年版《中国药典》(标准5)[6]

    “取胶囊50粒,置于表面皿中,移入盛有硝酸镁饱和溶液的干燥器内,置于(25±1)℃恒温24 h,取出,立即分别逐粒放入直立在木板(厚度2 cm)上的玻璃管(内径24 mm、长200 mm)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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