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药品规范化运营的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分析
卖方,买方,合法,1我国网上药店所处市场类型,2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基本假设,3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建模分析,4建议与对策,1突出电子监管,建立联合监管机制,2修改法规内容,促进行业发展,3药店可信承诺,取得消费者信
孙自学,田文华,许可塑(1.第二军医大学卫生事业管理学教研室,上海 00433;.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南京 1003)网上药店作为新的销售媒介,经历了由试点到有限开放的过程,并在该过程中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突破6.18亿[1]。网民数量发展迅速,为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我国网上药店销售额每年成倍增长,2011年有5~6家网上药店销售额接近5 000万元,医药B2C规模在4亿元左右[2];2012年网上药店销售规模达17亿元,较2011年增长了4倍,2013年的交易规模更是达到了约40亿元[3]。但药品信息的不对称性和网上药店药品运营的虚拟性、技术集成性的特征,使得我国网上药店药品运营欠规范,存在销售违法药品的现象。因此,规范网上药店药品运营,对于保障人们用药安全具有较大影响。本文拟运用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分析方法,建立博弈模型,分析网上药店药品运营欠规范的原因,结合参数分析方法,就网上销售违法药品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强电子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网上药店可信承诺等规制建议。
1 我国网上药店所处市场类型
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是指博弈方在博弈进程信息方面不对称的博弈类型。根据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效率差异,可将市场分为4种:市场完全成功、市场部分成功、市场接近失败、市场完全失败。在市场完全成功的环境下,只有质量好的商品卖方才能投向市场,质量差或违法商品卖方是不敢投向市场的,此时买方买下所有商品;在市场部分成功的环境下,质量好的商品卖方会投向市场,但部分质量差或违法的商品卖方也投向市场,此时买方买下所有商品;在市场完全失败的环境下,所有商品卖方都不敢投向市场,由此导致市场机制不能运作,此时所有商品买方都不愿购买;在市场接近失败的环境下,质量好的商品卖方投向市场,部分质量差或违法的商品卖方也投入市场,此时买方不会买下市场上所有商品,而是通过自己的理性判断以一定的概率选择是否买进。
网上药店虚拟化、技术集成性的特点,使得其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而违法所得则极为丰厚,导致违法售药现象频频发生。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随着仿冒手段的提高和复杂化,假药已形成独立的销售网络,渗透到全球药品正当流通渠道中。从已掌握的情况看,在互联网上销售的药品有50%是假药,这些假药不但不能治病,反而可能害人[4]。有学者于2012年在上海地区进行的调查发现,有七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在网上药店购药的打算[5]。网上药店市场现状基本满足博弈理论中接近失败市场的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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