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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可负担性评价方法研究Δ
http://www.100md.com 2015年3月9日 中国药房 2015年第28期
贫困线,灾难性,差距,1可负担性的概念,评价方法及应用,2可负担性的评价方法及应用,3可负担性评价方法在药品费用中的应用,2药品可负担性评价方法,1灾难性药品支出评价方法,2关键变量,3分析方法,4局限性,3药品支出致贫作用评价方法
     管晓东,林其敏,信枭雄,张宇晴,朱冰玉,史录文,2#(.北京大学药学院,北京 009;2.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北京 009)

    药品费用是疾病经济负担的重要组成部分[1],其与药品招标、定价制度及医保报销制度等政策息息相关,因此准确衡量药品费用的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可负担性的概念、评价方法等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药品可负担性评价方法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完善我国药品招标、定价和报销制度等政策提供参考。

    1 可负担性的概念、评价方法及应用

    1.1 可负担性的概念

    1990 年,Maclennan D 等[2]在研究住房的可负担性时作了如下定义:“可负担性是保证在住房、教育或交通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并且不会让第三方(通常是政府)感到家庭受到了某些压力”。2006 年,Burdorf MK 等[3]从规范和行为两个角度对可负担性模型进行了定义:其从规范角度的定义是指“收入能满足支付特定商品和其他商品,并达到社会公认的最低限度”,其中特定商品是指评价可负担性的研究对象,其他商品是指除特定商品以外的所有商品;其从行为角度的定义是指每个家庭偏好不同,从而“社会公认的最低限度”不一定对所有家庭适用,即使家庭收入达到该水平也未必会购买“最低限度”的商品。

    1.2 可负担性的评价方法及应用

    在20世纪,可负担性评价的研究领域包括医疗保险、医疗支出及特定药品(如治疗哮喘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等。在卫生可负担性评价领域,Xu K 等[4]于2003 年建立了计算卫生灾难性支出发生率和致贫率的方法,并指出灾难性支出与卫生总支出存在相关性。之后,国外学者基于一国或多国的家庭调查数据,从灾难性支出和医疗费用的致贫作用两个方面研究了卫生的可负担性,其研究方法多采用计量模型对家庭收入、支出与资产等进行模拟分析[5]。国内最早进行卫生可负担性研究的是方豪等[6]于2003 年基于国际上灾难性卫生支出的研究成果,其简要介绍了相关分析思路及方法,并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卫生筹资公平性测算方法,结合灾难性卫生支出分析方法进行实证研究,探讨了我国灾难性卫生支出的危险因素以及灾难性卫生支出在人群中的分布。

    1.3 可负担性评价方法在药品费用中的应用

    在药品可负担性方面,国外研究主要采用3 种评价方法。第一种是WHO 和国际健康行动组织(HAI)于2008 年提出的非政府雇员最低工资法(LPGW),即计算药品费用相当于国家政府工作人员最低工资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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