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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56162
增设执业助理药师资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Δ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日 中国药房 2016年第22期
1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现状,2我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制度与美国CPhT资格制度介绍,3我国增设执业助理药师资格的政策建议,4结语
     洪 亮,李 璠,曹人元,范雅婷

    (昆明医科大学药学院暨云南省天然药物药理重点实验室,昆明 650500)

    ·药店与执业药师·

    增设执业助理药师资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Δ

    洪亮*,李璠#,曹人元,范雅婷

    (昆明医科大学药学院暨云南省天然药物药理重点实验室,昆明650500)

    目的:为完善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推进《执业药师法》立法提供参考。方法:介绍我国执业药师制度的实施现状,结合我国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和美国药房技术人员资格制度的实施经验,阐述我国增设执业助理药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结果与结论:当前我国执业药师数量短缺、资格准入门槛较低、初级(助理级)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缺乏规范、《执业药师法》缺位,有必要借鉴我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制度和美国药房技术员资格制度的实际做法,增设执业助理药师。建议从明确执业助理药师的定义和工作职责、确定考试认定范围和资格准入条件等方面入手,由此推进《执业药师法》立法。

    执业药师;执业助理药师;制度改革;政策建议

    1 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现状

    1.1执业药师数量短缺

    执业药师在保障药品质量、帮助和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执业药师人才队伍建设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对于药学服务需求增长的矛盾日益凸显。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4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277 967人,全国平均每1万人中的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1.8人,远低于世界药学联合会(FIP)公布的每1万名居民应累计拥有6.2名执业药师的国际标准[2]。

    依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要求:“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3]。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仅上海、北京、江苏等少数经济发达地区能够满足这一要求,多数地区仍无法在短期内实现“一店一药师”的要求,如黑龙江、云南、四川、贵州、西藏等地区的零售药店中能够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还不足10%[3]。且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于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要求高、考试难度大,致使考试通过率偏低,目前实际从业的多数药学技术人员无法达到执业药师的要求而获得国家承认的执业资格。因此,增设执业助理药师资格将使得部分医药从业者通过资格条件要求相对宽松、难度相对较低的初级(助理级)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较低级别的药学执业资格,解决部分地区药师“无证执业”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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