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现状与特点(3)
大部分年份全国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的数量基本稳定在100件以内,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数量超过100件的年份为2008-2010年和2015年。2009 年被撤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数量突增至928件,是2008年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数量的7倍之多。主要源于2009年9月起由国务院13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的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这从侧面印证了2009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药品违法广告案件数量最少的原因。在严厉治理后,2011-2014年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数量保持平稳,均在50件上下波动;2015年大幅反弹上升为164件,2016年下降为29件,2006-2016年各省(区、市)药监部门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数量变化趋势详见图2。从省(区、市)层面上看,2013年各省(区、市)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数量58件,超过3件以上的有广东、吉林、黑龙江、江西、北京、内蒙古、陕西、辽宁。其中,广东、吉林、黑龙江与江西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数量占全部撤销药品广告文号数量的比例分别为24.14%、13.79%、12.07%和10.34%。2015年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164件,接近2013的3倍。超过3件以上的有吉林、安徽、辽宁、江西、北京、内蒙古、陕西、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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