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药品广告行业自律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3)
3.2 重视培养行业协会的自律能力具备优秀的行业自律能力是行业协会承担自律事务的前提。长期以来,我国医药行业协会依附于行政机关运行,导致其行业自律能力严重不足,例如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等医药行业协会目前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未能独立履行行业自律职责。加之企业进入、退出成本较低和缺乏有效的激励惩戒策略,进一步限制了行业自律作用的发挥[15]。我国行业协会自律能力的培育需要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首先,在“脱钩”政策的指引下,医药行业协会应尽快与行政机关厘清职责边界,同时政府应立法以保障行业协会独立的法律地位。其次,借鉴英国经验,我国医药行业协会应重点培养自身事前制定高水平行业标准、事中运行完善自律流程以及事后严厉惩处本行业违规企业的能力,从而逐渐拥有优秀的行业自律能力。
3.3 建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衔接机制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是相辅相成、互不可缺的关系[16]。建立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衔接机制,有利于充分兼顾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治理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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