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药房》 > 20205
编号:13501051
澳大利亚药品安全治理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4)
http://www.100md.com 2020年3月1日 《中国药房》 20205
     4.4 基于行業主体的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其自律,提高治理效率

    随着2015年《行业协会商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6年《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支持行业协会作为独立于政府、企业的第三部门而大力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我国行业协会逐步获得了一定自主性,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参与到治理中[23]。然而行业协会的集中度及权威性缺乏、内部治理结构建设不完善、社会认知度及公信力不足等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26];同时,尽管上述政策已从税收、人才支持等方面提出指导,但相关衔接制度还未构建。为此,应加快衔接制度建设,对具备一定资质(如规模及治理结构较完善)的行业协会,引导其建立自律机制;同时建立配套监督机制,确保行业协会服务质量 ......
上一页1 2 3 4 5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04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