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两道“防火墙”
在中国入世议定书中有两条特别条款,一个是议定书认为中国在入世15年后享有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另一个就是在12年内WTO成员有权力对从中国进口增长过快的产品采取保护措施。因为这个条款不是对中国企业的歧视,也不是意识形态作祟,而是竞争对手的一种手段,一种保护本国企业的技术手段,美国人称之为“防火墙”。目前,运用这两个“防火墙”最频繁的国家是欧盟和美国,而美国作为始作俑者,更是深谙此道。美国对这两个“防火墙”的设计完全是出于经济利益和战略利益的考虑。从经济利益考虑,其可以保护美国国内市场不受中国廉价商品的冲击,维护美国企业的利益。而从战略上考虑,则在于抑制中国迅速成为贸易大国,防止中国利用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对美国的就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美国的国家经济安全。所以,无论从经济利益考虑,还是从美国的国家经济安全战略考虑,“非市场经济地位”和“特别保障条款”这两个“防火墙”肯定要尽可能地维持下去。我们应尽快研究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中国未来10年的对外贸易有重要意义。
建立预警机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各种手段和技术,对一些产品的进出口情况进行跟踪,特别是那些数量激增和价格变化大的产品。政府部门应认真学习世贸组织的规则,做好对企业的服务,出口企业应与我国有关政府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实现政府与企业间的良性互
动。
规范对外贸易秩序
如果国内企业能在行业协会的协助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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