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线出口”警惕反规避
反规避是继2000年反倾销、2002年反吸收之后,中国遇到的最新“杀手锏”。
对于许多被反倾销申诉赶出国际市场的中国出口企业来说,接踵而来的反规避调查着实教人烦恼。
反规避是继2000年反倾销、2002年反吸收之后,中国遇到的最新“杀手锏”。由于之前的反倾销和反吸收,部分中国企业选择了到第三国投资办厂,从而继续开拓欧盟市场。而反规避调查正是冲着这些企业而来。正如反倾销调查是为了防止倾销行为而成为众多国家惯用的措施,反规避调查也是在越来越多的出口商采取各种方法以规避反倾销制裁的情势下应运而生。
近年来,我国出口产品屡屡遭到外国日趋严重的倾销指控,并且随着指控的屡屡得逞,中国的出口贸易遭到巨大的损失,对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形成了严重的威胁。例如,中国彩电已长达10年不能对欧盟出口,中国自行车长期不能对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出口。
据悉,在2001年被反倾销之后,确实有不少中国企业借道第三国,继续开辟欧盟市场。这些企业,有的是实实在在的投资办厂,也有部分企业,只是买一个证明文件,进行出口规避。如果所设立的海外企业仅仅是简单组装产品的、低成本的“改锥工厂”,那么,一旦被裁定存在规避反倾销的行为,则同样会被征收反倾销税,因为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反倾销法中都有反倾销规避和反规避的内容。
中国的钢丝绳、氧化锌和草甘磷行业,也曾遭遇到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并被不同程度地征收反倾销税。这些行业的某些公司也曾采取了另一种手法来达到出口目的:在中国以外的第三国设立了一个壳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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