馅饼是怎样变陷阱的?
中间商受了夹板气2002年11月,杭州萧山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公司”)一位业务员于某,在与另一位外贸从业人员李某聊天时得知,美国客商扬林公司急需一批工艺地毯和挂毯,货物标的为236万美元。该业务员便与扬林公司进行洽谈。在洽谈过程中,扬林公司表示可先预付30万美元定金,余款在货到美国后以付款交单D/P方式支付。双方就此签订了外销合同。
接着,李某又向萧山公司业务员提供了京美公司能提供地毯和挂毯的货源信息。经过与京美实业公司总经理石某洽谈,萧山公司与京美公司签订了货物标的为2036万人民币的收购合同。
同年11月13日,萧山公司收到扬林公司的董事长美籍华人柯扬林从香港汇来的定金30万美元。在收到这笔定金后的10天内,萧山公司分3次把1800万人民币货款汇入京美公司的账户。11月14日,柯扬林委托其建筑师女婿MARK前来验货,经过3小时的查验,最终签字验收。
至此,生意似乎进行得十分顺利。 但在随后的出口报关中,该批货物被海关以涉嫌“多报少出”扣压,因遭稽查而延误了船期。在海关,萧山公司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后,这批货物又重新报关,改作空运至美国。然而扬林公司却以萧山公司违约为由拒绝付款赎单收货;并于2002年12月中旬,以萧山公司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即60万美元。京美公司也向法院起诉,要求萧山公司支付剩余货款200多万元。
萧山公司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便于2002年12月向警方报案。经过萧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缜密侦查,事实真相才浮出水面:原来京美公司老总石某与扬林公司的柯某,利用李某从中牵线搭桥,以合同诈骗的形式,使萧山公司在履行合同中违约。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国际贸易当警惕风险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贸易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 企业领导及内部人员的判断能力和风险意识
俗话说得好,“打铁还需本身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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