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行动”之来龙去脉
《中国海关》: “鳄鱼行动”无论从时间上,还是规模上看,都是近年来海关打击香烟走私的重要行动,而且还关系到亚太地区各个海关之间的协调、配合,这次行动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开展的?刘晓辉: “ 鳄鱼行动”是打击走私香烟的专项行动,也是一次以亚太RILO为平台的相关国家和地区海关共同参与的联合行动。
这一行动最初的、也是最直接的动念在于猖獗的香烟走私已经逐渐成为大部分亚太地区海关共同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跨境走私集团利用自由贸易区以及本地区不同国家对香烟进口、出口和转口贸易管制措施的不同,扩大香烟非法贸易的规模,已经严重干扰了亚太国家的正常经济,不再是单个国家或地区的事情。所以,在去年的世界海关组织第十届亚太区行政首脑会议上,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就呼吁区内23个国家和地区海关联络员举行会议,研究如何利用资源及交换情报策划具体联合调查行动,打击香烟走私活跃区内的走私香烟集团。这一建议得到了区内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支持。
另一方面,由于亚太RILO在该年度交由中国海关承办,我们当时一直在考虑怎样才能更好地拓展亚太RILO的职能。亚太RILO是在WCO(世界海关组织)领导下的一个情报联络中心,它和世界上其他RILO一样,以往基本上是以情报交流和联系成员国海关为主,没有行动协调的职能。正好,本届RILO由中国海关承办,因此我们考虑,除了在其他业务上有所拓展外,期望能藉此行动使亚太RILO在行动协调上有所突破。
显然,汤关长的提议和我们的想法不谋而合,所以去年6月10日至11日,在香港海关主持召开的首次打击香烟走私联络员会议上,参加会议的17个亚太国家和地区海关通过了名为“鳄鱼行动”的打击走私香烟的联合行动。
[注:参加会议的17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香港、澳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泰国、菲律宾、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斯里兰卡、文莱及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北京RILO)]。
《中国海关》: “鳄鱼行动”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不同国家和地区海关的相互合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52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