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产品责任风险
在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通常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交货义务以后,卖方的责任就告终结了。但如果卖方的产品存在某种缺陷,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了伤害,需要追究什么责任呢?追究谁的责任?怎么追究责任?美国一名叫K的小孩,因为燃放中国某公司出口的空中飞翔烟花爆竹而将眼睛炸伤,K的家长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方面赔偿600万美元。
这个案件不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纠纷,因为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买卖行为的过程中,也不是简单的卖方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而是出口烟花爆竹的公司与K之间的有关产品责任的纠纷。
所谓产品责任(Product Liability),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而给消费者、使用者以及第三人的人身造成伤害或财产造成损失时,此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产品质量责任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责任法的立法宗旨是:1.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为了全社会的利益,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2.明确产品质量责任。要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必须明确研发、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对产品质量所承担的责任;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监督,则必须分清政府有关部门、质量检验中介机构及各个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责任构成要件分析
在国际商法领域,产品责任是一种独特的法律责任,与买卖合同中的一般品质担保义务相比,存在明显的区别:
产品责任的构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产品存在缺陷。所谓缺陷是指产品不符合要求,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不能给消费者提供有权期待的安全。缺陷又可分为:设计上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原材料的缺陷、指示缺陷等。
(2)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实。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必须以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为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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