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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牌如何归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中国海关》 2005年第12期
     “标签”、“标牌”、“铭牌”类商品种类繁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则》中主要涉及的税号有:3919.9090;3926.9090;4821.1000;4821.9000;5807.1000;5807.9000;8310.0000等。以下就常见类型的标签、标牌、铭牌商品如何归类给予介绍。

    塑料标签、标牌

    此类产品主要有:

    (1)自粘塑料标签(不干胶标签)。该种商品是在自粘塑料薄膜材料上印制有关商品的文字或图案内容构成,有的具有防伪性,外观质地较软,印制好的塑料自粘标签产品通常是附于一层底基上,但已经裁切为特定形状,并以成张或成卷的状态供给用户,用户在产品出厂时粘贴在相应的产品上。根据《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第七类注释二之规定,税目39.19的货品(自粘的塑料板、片、膜、箔、带、扁条及其他扁平状材料)即使以所印的花纹、字符或图画为其主要用途,仍归入该品目而不归入第49章。所以“自粘塑料标签、标牌”应归入税号3919.9090,包括印刷和未印刷的塑料自粘产品均归入本税号。

    (2)非自粘普通塑料标签(吊牌)。该种产品通常是以普通塑料板、片、膜为载体,裁成一定的尺寸形状,在其上用印刷方式印制好有关商品的文字或图案等内容,使用时通常是用打孔系带或缝线等方式附在相应的出售商品上,如一些服装商品的标签就属于此种类型,所印的有关商品文字或图案应属于该类标签商品的主要用途,按照《税则注释》第七类注释二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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