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月月通
随设备主体进口的两项配件在运输过程受损,拟退回厂商。但免税上仅为主体名称,其余均为详见清单,这两项配件如何办理退运手续?免税进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在规定的监管期限内,不得转卖、出租、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等,不得擅自变更设备使用地点。如需有以上行为的,应在海关批准并办结有关手续后进行。该企业免税进口的配件,是海关监管货物,该企业应先到其主管海关申请减免税货物退运,经主管海关审批同意后,到通关部门申报出口手续。如果需要进口相同的配件,可以申报“无代价抵偿”进口,进口时凭随附退运货物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品质证书、合同等相关证件以及报关单据办理进口手续。
我公司进口设备有一项为快速卷帘门,可否判定为生产设备,可否免税,如何申报?
根据海关总署归类问答书2000-028号决定,“所报自动车库门的进口状态为成套散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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