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口争议货物放行提供救济
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海关一样,菲律宾海关也一直承受着来自商界的巨大压力:要求海关采取措施,为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缔约国,菲律宾自2000年1月开始实施世界贸易组织估价协议(WVA)。在此之前,菲律宾海关一直依赖“装运前检查”(PSI)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税则归类。随着世界贸易组织估价协议的实施,菲律宾海关决定不再使用PSI。在对进口货物采用新估价方法之后,菲律宾海关意识到,在熟悉和掌握如何使用成交价格方法进行估价的同时,还必须满足进出口商货物及时通关的需求。
在海关必须为货物放行提供便利的同时,相关法规也授权海关对进口商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权进行核查。因此,当海关根据进口商的申报,对货物的价格和税则归类提出质疑时,向海关申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的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了进口商身上。
在这个阶段,欲让海关放行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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