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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291
贱金属合金如何归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中国海关》 2006年第3期
     贱金属是一类较为广泛的材料商品,进出口贸易量很大,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规定,贱金属的范围是指第十五类中所包括的商品,主要分布于税则的第72章至第83章。贱金属合金作为贱金属材料的衍生产品,种类复杂,在税则归类中会因成分构成的不同而存在很大的差异,报关中需要把握好有关的归类原则。下面就对一些常见的主要贱金属合金归类问题作一介绍。

    贱金属商品概念。

    从《税则》范围的定义来讲,所称“贱金属”是指:铁及钢、铜、镍、铝、铅、锌、锡、钨、钼、钽、镁、钴、铋、镉、钛、锆、锑、锰、铍、铬、锗、钒、镓、铪、铟、铌(钶)、铼及铊。在商品归类时需要注意的是,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税则所称的贱金属包括贱金属合金,税目81.13的金属陶瓷应视为一种贱金属商品。

    《税则》所称“金属陶瓷”(参见税则第十五类注释四规定)是指金属与陶瓷成分以极细微粒不均匀结合而成的产品。“金属陶瓷”包括硬质合金(金属碳化物与金属烧结而成)。它是一种既有陶瓷成分(包括氧化物、碳化物、硼化物等),又有金属成分的产品,因其制造方法和物理性能与所含陶瓷和金属成份相似而得名,可以通过烧结法、分散法或其他方法制得。金属陶瓷包括未锻压的材料和他的任何制品及废碎料均归入税号8113.0000。

    贱金属合金的归类原则。

    根据《税则》第十五类注释五和第71章注释五的有关规定,除了第72章铁合金和第74章铜母合金以外,其他贱金属合金的归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 贱金属与贵金属组成的合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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