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企业如何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
2005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对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做出明确规定,它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报关注册登记许可;二是经过海关行政许可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具体报关注册登记。报关注册登记许可
注册登记许可的条件
申请人申请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
申请人确认自己符合上面所列的九项条件的,则可以准备申请材料,向海关提出许可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8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