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桌上的贸易便利化
《中国海关》:在国际贸易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许多国家都采取了措施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但是为什么贸易便利化的要求还是屡屡被提到呢?尹利群:WTO将贸易便利定义为“简化和协调国际贸易手续”,这里的贸易手续指“涉及国际贸易中货物流动所需的数据的收集、提供、传递和处理的活动、实践和手续”。这一定义涵盖了诸如进出口手续、运输、保险等一切广义的贸易活动。目前WTO对贸易便利化的关注主要集中在海关和跨境制度上。
虽然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以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大幅度削减,但是各国之间还有繁琐的货物跨境手续以及繁多的单证要求,这些使得谈判促成的关税全面降低的效果被抵消了。同时,在一些海关管理效率低下的国家,外国直接投资进入时要履行繁琐的海关手续,承受因此增加的成本,使海关管理高效的国家不能充分获得管理低效伙伴市场开放的利益,造成贸易往来的不平等。
《中国海关》:贸易便利化应该是众望所归的事情,但是具体谈判运作起来为什么还是较为困难呢?
尹利群:的确如此,因为贸易便利涉及到国家和地区的利益。
1996年,在各界的广泛呼吁下,新加坡举行的WTO首届部长级会议决定,授权WTO货物贸易理事会就简化贸易手续进行研究分析,确定WTO规则在这一领域的范围,贸易便利化被列入WTO工作议程的议题(与政府采购透明度、贸易与投资和贸易与竞争政策一起被统称为“新加坡议题”)。
2001年,多哈举行的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决定授权WTO货物贸易理事会“审议并适当澄清和完善GATT(关贸总协定) 1994第5、第8、第10条的相关内容,确定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和最不发达成员贸易便利的需求和优先领域”,决定贸易便利化谈判于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后正式启动。然而,在2003年9月举行的坎昆WTO第五次部长级会上,由于成员方在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等关键议题的谈判上分歧过大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18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