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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217
解析反倾销之三:预警反倾销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中国海关》 2006年第5期
     所谓“上医治未病”,中国企业要避免被诉倾销和免受国外产品倾销之苦,需要建立“上医机制”,即反倾销的预警机制。

    案例一

    2001年美国钢铁企业诉中国H形钢倾销案。在美国钢铁企业正式起诉之前,涉案的马鞍山钢铁公司充分了解事态的进展,广泛与相关部门机构接触,做好应急准备。当2001年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并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时,马鞍山钢铁公司立即成立了反倾销领导小组,公司16个涉案单位也都成立了各自的反倾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体人员专门从事反倾销应诉工作,并随即着手开始准备答卷的工作。2002年6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从中国马鞍山钢铁公司进口的H形钢没有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的威胁,因此不征收反倾销税。

    案例二

    阿根廷2004年1月6日做出了对中国出口的眼镜进行反倾销调查的决定。中国出口眼镜主要产地温州市眼镜商会直到1月30日才接到通知。而且,该商会收到的信息也仅仅是编号,至于阿根廷对中国产品将进行什么样的要求和限制,温州26家眼镜出口厂商仍然不清楚。阿根廷要求出口厂商从1月7日起在45个工作日内提交应诉材料。2004年9月30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墨镜、镜框和其他眼镜作出反倾销初裁。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行为。

    分析

    同样是涉及反倾销案件,为什么两个案件的结果有如此大的差异?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与两种产品的涉案企业是否建立了并成功运行反倾销预警机制有很大的关系。

    反倾销预警工作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中国国内产业损害预警,也就是对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的预警;另一方面是对中国出口产品遭受进口国反倾销调查的预警。一个完整的反倾销预警体制应该包括这两个方面的职能。

    现在中国出口企业所遭受的反倾销案件中,多数以中国企业存在倾销并对中国企业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而告终;而中国内向型企业往往对国外产品的进入几乎没有太多的关注,直到自己的企业已经关门了,还没有真正找到关门的原因。

    例如,在1999年4月16日由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贸委共同立案调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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