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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55559
细说补充申报
http://www.100md.com 2010年2月1日 《中国海关》 2010年第3期
     海关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征税要素时,有时需要企业在报关单申报之外进行补充申报。

    “补充申报”制度已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近日,海关总署又发布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补充申报”的概念和操作规程。补充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之外采用补充申报单的形式,向海关进一步申报的行为,用以确定货物完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所需信息。

    分类

    补充申报包括企业申报时的主动补充申报、企业申报后未办结海关手续前的补充申报和海关后续管理中要求的补充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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