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流产孕妇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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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24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2)09-0043-02 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质量不足1 kg而终止者为流产。先兆流产通常表现为不规则的轻微下腹痛、腰酸、腰坠及少量的阴道流血等症状,但子宫大小与停经周数相符,宫颈口未开、胎膜未破、妊娠产物未排出。经休息及治疗后,若流血或腹痛消失,妊娠可继续进行;如不及时治疗,可发展为流产。近年来因发生先兆流产至医院保胎的孕妇逐年增加,我院在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共收治该类患者48例,在治疗期间通过精心护理,取得满意效果,现将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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