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本草纲目》中北艾产地修订(2)
清以后,大部分的本草学著作均认为艾叶产于蕲州为佳,如《本草备要》、《本草害利》、《本草从新》、《本草易读》、《植物名实图考》、《得配本草》、《本草求真》等,但是也有少数本草著作仍持陈嘉谟之说,如清代陈士铎《本草秘录》[10](又名《本草新编》)云:“世人俱以蕲艾为佳。然野艾佳于蕲艾。盖蕲艾乃九牛草也,似艾而非艾,唯香过于艾,而功用殊不若野艾。”对于为何野艾佳于蕲艾的原因,进一步分析道:“夫蕲艾布种而生者,野艾则天然自长于野也,得天地至阳之气,故能逐鬼而辟邪,祛寒而散湿,其功实胜于蕲艾,岂可舍此而取彼哉。十年之疾,求三年之艾,大抵即野艾,非取乎蕲也。”并且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野艾的疗效:“但野艾实妙,余启冠而肩膊患风痛,用野艾治愈。”此外,清杨时泰的《本草述钩元》[11]也认为野艾为佳:“野生类蒿。复道者为佳。勿拘州土。蕲产独茎圆叶。背白有芒者。以形状考之。乃九牛草也。人都不识。并诩为艾之精英。顾经注明云。九牛草气虽艾香。实非艾种。医用作炷。”此处与陈家谟之言大同小异, 这进一步说明了这种“野生类蒿”,当是不拘长于何地,处处都有,依自然造化而成,随手可得的药材,尤以“复道者为佳”。清以后,蕲艾的道地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绵延至今。民国《药物出产辨》曾提到广东及江浙各地所产的艾叶:“产广东各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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