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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638
成语释疑:“不可救药”“哀兵必胜”“安枕而卧”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语文建设》 2006年第4期
     一“不可救药”

    “不可救药”是什么意思?《辞源》《辞海》《汉语大词典》《中国成语大辞典》等权威辞书都释为:“病重到无法用药救治。又比喻事态严重,无法挽救。”(字面上大同小异)最近在报纸上又见到另一种解释:

    “不可救药”的本义谁都知道。但这个词其中细致之处并非人人皆知。明人张岱在《昌谷集解通序》中说:“凡人有病则药之,药之不投,则更要药以解药,所谓救药也。药救药(笔者按:疑为‘药救病’之误),药复救药,至于不可救药,而病者真死矣。”却原来,同样是说必死无救,“不可救药”里,还包含了吃药中毒,以药解之,解之无效,谓之无以救药,最终才是人无以救。(2005年10月24日天津《今晚报》)

    那么,“不可救药”中的“救药”是否应理解为“药救药”或“以药救药”呢?果真如此,从语法上来说,“救药”便是述宾关系,救的对象不是人或其他事物,而是药。这样解释,显然是讲不通的。

    那么,上引《辞源》等辞书的解释是否正确呢?只能说大意是对的,但不够准确。比较准确的,是《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病重到已无法救治,比喻人或事物坏到无法挽救的地步。”

    《现汉》将“救药”理解为“救治”,无疑是正确的。这需要从这个成语的源头说起。

    这个成语出自《诗经·大雅·板》。原文是:“多将熇熇(kù),不可救药。”毛传:“熇熇然炽盛也。”郑玄笺:“多行熇熇惨毒之恶,谁能止其祸?”朱熹集注:“夫忧未至而救之,犹可有为也。苟俟其益多,则如火之盛,不可复救矣。”由此可见,“不可救药”的主语是“忧”(祸乱),“救”和“药”的对象(受事者)也是“忧”。

    关于“药”,《说文》:“药,治病草。”这是它的本义。引申为“治疗”义。《荀子·富国》:“不足以药伤补败。”杨倞注:“药犹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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