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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999
伦理学教学方式之探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教育艺术》 2005年第7期
     一

    伦理学教学方式的探究,不仅缘于学科教学论的一般理论研究的需要,在当代社会,更迫于人文学科教学低效化的现状。伦理学隶属于人文科学,而人文科学主要关涉的是价值问题,其功用是对人的教化和涵育,提升人性的素养。在三大学科谱系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教学中,人文科学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挤压。自然科学是关于客体的规律性的知识体系,因其客观的精确性和真实性而为学生接受;社会科学虽不如自然科学那样精确,但其仿效自然科学的诸种精确研究方法,以量化的研究方式呈现人类社会的面目,对人类社会进行图解,因其具有一定的“公度性”和工具价值,而成为以实利价值文化为特征的工商社会的“显学”。概言之,自然科学的教育,更多是一种知识的传授,不需以个体的好恶为转移;社会科学的教育,因其专业化的知识可以使人们成为专门化的人才,有利于个人的谋职、升迁,具有显著的工具价值而成为大学生们青睐的对象,从而奠定了好学的心理基础;而人文学科的价值教育,虽然支撑着人活动的意义以及善化心灵等,但其学科内容的历史性、文化差异性以及功用显见的间接性等,都弱化了学生对其学习的愿望和动力,客观上加剧了人文学科教学的难度。自然,作为人文学科之首的伦理学的教学,也面临着同样的境遇。

    另外,传统的伦理学教学,注重的是伦理知识的传授,惯用的是老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课堂教学方法,这种为所有学科基本通用的教学方法,对具有鲜明价值的伦理学来讲,虽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但伦理学的学科特点,没有得到充分的显现。因为道德的知识不同于科学的知识,伦理学课的教学,不仅要求学科体系的科学性、缜密性、条理性,更要求其能打动学生的情感,使之能够悦纳正确的主流价值观。由是推之,伦理学的课堂道德教育,就绝不只是老师向学生简单地讲解伦理学的基本原理、相关道德知识、规范戒律,告诉他们什么样的行为类型是社会允许的,什么样的行为类型是社会提倡的,什么样的行为类型是社会所禁止的,更需要在阐释善恶的价值理由、辨析善恶价值性质的基础上,增强他们的道德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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