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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825
教师的公共职责与交往伦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8日 《教育艺术》 2006年第2期
     探索和传播新知以及人类珍视的理想价值是教师的本职工作。这需要在珍视和尊重自己职业追求的严谨、谦虚的同时,教师还要借助知识和精神的力量对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这也是教师本身应有的公共职责。当然,社会上可能有许多人把教师设想为不通时事,也可能把教师设想为无所不通。而教师自身也常以孤独向学自处,但一到社交场所就滔滔不绝,把握不了分寸。事实上,教师也是处于信息社会之中,广泛的社会交往也已成为维系自身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教师经常从自身的爱好、兴趣和志向出发,演绎着自己的朋友圈子。当然,学界交往中求学问道、参照反省、增益其所不能是必要的。我们在这里主要不是从学界本身的交往来说,而是从教师的公共职责的意义上来谈论教师在一般的社会交往中应当普遍遵循的伦理规则和道德要求。一个基本判断是教师在社会交往中,应该能够通过展现自身治学、修身的气质风度,尽到自身的社会责任。

    一、教师的公共职责

    教师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成人教育、各种宣传讲座服务于社会,教师的基本社会角色和价值是通过自己精心培养出来的人才,呕心沥血撰写的论著来发挥其社会影响的。在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中,教师是一支能量巨大、影响深广的积极而活跃的社会力量。教师是人力资本的开发者,民族素质的奠基者。人是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中国有着庞大的人口。怎么才能把这种负担转化为取之不尽的精神资源,教师的工作是点金之术。只有通过教师的教育和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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