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大之辨——当代中国画审美取向初探
尺幅,大者,名画
□傅吉鸿纵观中国美术史,绘画向以品第论高下,而不以大小辨优劣。自东晋顾恺之《论画》始,即提出“传神写照”之说,继而南齐谢赫提出“六法论”,以“气韵生动”为倡,并开始以六种品第标准评价绘画。进入唐代,朱景玄《唐朝名画录》首次提出“神、妙、能、逸”四品说,其后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复列“自然、神、妙、精、谨细”五品,且各分上、中、下三等。宋人继前贤踵武,又进一步深化,黄休复《益州名画录》中分列“逸、神、妙、能”四格,由此奠定后世评画的准则。凡此种种,皆以画之格调、品第为绘画欣赏的评判标准,是为“品评”,与作品尺寸大小毫无关涉。
时至今日,美术作品评鉴风气丕变,非大无以名世。国画作品动辄八尺、丈二,丈六、满壁甚至百米长卷亦屡见不鲜,足令观者目眩。究其原因,不外三点:一、时代的需要。我们处在一个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时代中,需要宏大题材的美术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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