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到底怎么搞?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宣告了我国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于是全国婚检率就开始大幅度下降,南京的婚检率从98%跌至1%,广州的婚检率则由97%降为4.43%,北京的婚检率也由99%降到10%以下,至于农村地区更是逼近于零。由于婚检人数迅速萎缩导致的隐性传染病、遗传病、生殖系统疾病以及新生儿缺陷率等急剧升高。于是,围绕是否应当恢复强制婚检的问题,社会各界一直众说纷纭。特别是2005年6月黑龙江省人大修订了本省《母婴保健条例》中关于保留“强制”婚检的内容,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赞成派和反对派的观点针锋相对,互不示弱。日前,卫生部官员重新提出恢复“强制”婚检问题,再一次将这一争论引入高潮。
正方观点:肯定婚检的“强制性”,认为有必要恢复强制婚检。
一、婚检对优生优育起着第一屏障的作用。
婚检虽不是万能的,但可以起到一个粗筛的作用,比如说近来胎传梅毒有明显上升的趋势,该病若是父母双方在婚前感染的,即可通过婚检筛查出来,在治疗痊愈后再生育,可避免婴儿患梅毒的不幸。可见,婚检是健康婚姻和优生优育的第一道保护屏障。
二、婚检发人深省的数字,说明婚检是为双方和后代领取健康“通行证”。
据卫生部统计,2001年全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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