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药物与人·相约健康》 > 2007年第11期
编号:11504200
节育器到期应及时更换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1月1日 《药物与人·相约健康》 2007年第11期
     林女士今年50岁,近半年来总是感觉身体不舒服,到几家医院里检查了一下,也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在妇产科进行全面检查后,发现是体内的节育环老化粘连带来的不良反应让她吃了不少苦头,幸亏发现及时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对此,专家提醒:节育器是一种很好的避孕方式,但却是有使用限期的,节育器到期应及时更换。

    据调查,像林女士这样不知道宫内使用的节育器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有效期多长的现象是极为常见的。事实上,宫内节育器如果超过了规定年限,其改变宫腔内环境、降低精子活动力、阻止受精卵着床等功能将无法正常发挥。

    不同种类的宫内节育器,其使用年限也不尽相同。目前我国育龄女性常用的是带铜、带药以及带铜和带药等三大类宫内节育器。带铜宫内节育器使用最广泛,利用铜对精子或受精卵的杀伤作用来增强避孕效果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05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