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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24542
药物过度受热也会失去效力等
http://www.100md.com 2008年6月1日 《健康天地》 2008年第6期
     药物过度受热也会失去效力

    用药咨询台来了一位怒气冲冲的病人,手里拎着两瓶输液药水,经过询问,事情原来是这样:张先生因为身体不适需要输液治疗,医生一共开了三天的瓶装药水,每天带来医院输液。他今天中年1点多赶来,遇上堵车、室外温度又高,到医院时瓶子已经很烫了,护士怕有危险,不敢给他输,张先生自然很恼火。

    其实,说明书中对药物的储存条件有具体的要求,一般来说,“冷处”、“冷藏”,是指将药物放在2~8摄氏度的环境中;“凉处”、“阴凉处”、“凉暗处”指不超过20摄氏度;而“室温”、“常温”,是指20~30摄氏度。像张先生用的药物,说明书中要求放在室温下,但却被放在高温的环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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