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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伤害的急救
http://www.100md.com 2001年7月1日 《大众健康》 2001年第7期
交通伤害的急救

     自从汽车被发明以来,就开始发生与它有关的交通事故。

    对许多人来讲,公路交通事故只不过是偶然发生的事故,离我们每个人都很遥远。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种认识已赶不上高速运转的车轮的速度,在汽车的数量、动力和速度都在增加的情况下,当机动车、自行车、行人都在同一条公路上行走的时候,无数血的事实证明,汽车已开始成为威胁每个人生命的“杀手”。

    追溯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害,是触目惊心的。现今的世界,每年有近百万的人死于车轮之下,伤者数千万。汽车问世之后,第一例死人的公路事故发生在1899年的纽约城。第100万次死人的交通事故发生于1951年12月。我国机动车数量在世界上仅占1.6%,但车祸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4.3%,而且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

    据有关资料显示,因救助人不懂急救常识或救治不及时等因素,使被伤害人院前死亡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80%。这个数字告诉人们,光有善良救助人的心是不行的,还要掌握交通伤急救的知识,才能使许多生命垂危的人重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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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救助伤员呢?

    首先,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必须尽快将伤员从致伤的环境中解救出来。但要注意一定要轻挪轻放。当伤员的鞋被变形的金属器件卡住时,可解开鞋带或用小刀割断鞋带将鞋脱下,这样光挪动伤员的脚就容易多了。有的伤员可能会受到路旁物件的刺伤,如路标、栏杆、广告牌、树木或来自汽车金属部件的刺伤。这时,千万不要将刺入体内的异物拔出,应该将异物与伤员身体固定,使之不摆动。如果异物过长,或影响了移动伤员,应在尽量不加剧病情和减少伤员痛苦的情况下,将过长物件截断。

    伤员救出现场后,要立即判断伤情。主要是神智、呼吸、脉搏三个方面。确定伤员神智是否清楚的办法是:轻拍其肩膀来呼叫伤员,看是否有应答。如果有,可能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如果没有,应迅速采取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观察呼吸的办法是,耳朵贴近伤员的鼻腔,听呼气时有无空气逸出,面部有无气流流过的感觉。还要观察伤员胸部有无起伏。观察脉搏的方法是,触摸伤者的颈动脉(喉结外侧方凹陷处),看动脉有无搏动。但要注意不要双侧同时摸,也不要压迫气管。如果伤员对刺激没有反应,脉搏也摸不着,瞳孔已经散大,说明伤者巳进入死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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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意识丧失的头部损伤者,都有颈椎损伤的可能。在运送颈椎损伤伤员前,必须先固定,防止脊髓的继发损伤。具体方法是,用沙袋分别置于伤者头两侧以固定头部,防止任何颈部旋转、侧弯、过伸或过屈活动。对胸部损伤者,可用布类、沙袋或小枕头压在伤处,再用绷带或宽胶布固定在胸廓上。胸部穿透伤最好用防水和不透气的敷料来包盖,以防形成肺气肿。腹部损伤者,如腹部内脏脱出,禁止还纳入腹腔,可用干净的湿布覆盖包扎,必要时可用碗、盆等容器扣在脱出的脏器上加以保护,再用绷带、布单等固定后,方可运转。肢体损伤者,其受伤部位的衣服应脱掉或剪开,固定的范围应包括骨折上、下两个关节,固定前应包好所有的伤口,在固定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肢体的活动。对脊柱损伤的伤员,应将其放在硬板上加以固定。对于有抽搐现象的,可用毛巾或布类折叠成带状,横置于上、下臼齿之间,以防伤者咬舌,并有助于呼吸道通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经过上述急救处理后,应马上将伤员送医院抢救,或边抢救边送往医院。

    救死扶伤,不但是广大医务人员的责任,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特别在医院之外的地方,人们能够见死必救,有难必帮,这不但是我们民族优良传统的体现,也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所必备的美德。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http://www.100md.com(钟 爱)